雷曼兄弟事件在本月滿週年,如果我在一年前,甚至是更早,在投資人下手買進連動債之前就大聲疾呼:雷曼兄弟會倒,我相信,應該有人會說我瘋了。
對於雷曼兄弟事件,我承認我沒有足夠的眼光事先提醒大家,但對於已實施週年的國民年金,我敢打賭,它一定會倒!但我相信,還是會有人說我瘋了!
為了避免空口說白話,我特別上勞保局的網站,查詢國民年金的各月統計表,做了簡表如下:
目前網上的資料僅到七月,且依據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規定,各項給付於次月底前發給,所以97年10月份的給付人數及金額,是沒有資料的。
我不曉得聰明的看官可以從上表看到什麼端倪?我發現了四點供大家分享:
一、被保險人數逐月減少
主計處最新公布的8月份失業率,官方說這是民國67年普查以來的新高數字,我們應該可以想見,失業人數攀上20多年來的新高,那投保國民年金的人數也該增加才對,因為國民年金主要納保對象就是「失業的人」(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人)。
但我們往上表一看,國民年金的被保險人數,從去年10月開辦時的423萬,到今年7月份的415萬,越來越少,整整少了8萬人,這跟失業人數增加,投保國民年金人數也應增加的預期狀況,完全不符!
如果失業率在最高點,被保險人數都減少的話,那如果失業率下降,是不是被保險人數會更少?
二、繳交總額逐月減少
我們可以從上表看出,政府補助比例從43%增加到44%,越來越高,這並不是代表政府補助越來越多,各位看官可以看表發現,每月政府差不多都補助20億,比例增加是因為投保人數逐月減少,相對的影響保費收入,從原本的27億,減少到現在每月收入只有25~6億。
三、每月支出逐月增加
從上表可看出,剛開辦時僅約91萬人請領補助,支出約27億,還不到一年,就增加到98萬人,支出達到31億,隨著老年人口增加,以後每月支出只會以等比級數增加。
而各位眼尖的看官也可以發現,如果沒有政府每月補助20億,光靠國民年金每月每人的保費收入,收入減去支出,幾乎都是負值。
四、支出將會遠遠大於收入
雖然現在每月還有10幾億的正收入,但從上表可得知,「願意」繳交國民年金的人越來越少;將來少子化後,「可以」繳交國民年金的人也越來越少。
雪上加霜的是:可以領取國民年金給付(老年年金給付、老人基本保障年金、原住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基本保障年金、喪葬給付、遺屬年金給付)的人卻越來越多,而且領的金額遠比繳交的金額多得多。
話說國民年金好像也有像勞保年金一樣有投資,但我上勞保局網站查,國保年金的運用,只寫了投資項目、金額、比例,但從98年2月437億到98年8月569億,卻讓我不瞭解這4百多億從何而來?如果這437億是原本政府給的補助,那並不表示它不會倒,只是頂多減緩它倒的速度。
而勞工保險基金之前說投資獲利超過20%,但只要是沒贖回,都只是紙上富貴,駑鈍的我看了一些報表,都看不出是賠是賺,感覺就是像在打一團數字迷糊仗。
有投資就有風險,操盤手到底經驗夠不夠?還是都只是些考過高普考符合資格的操盤菜鳥,這些我們都不得而知?
五、結論
要繳國民年金,可以,但前提是年齡夠大,底線是60歲,繳個5年,可以領終身,多活還可以多領(領得比繳得還多),而且現在的錢還是錢,不會被通膨吃掉太多。
但35歲以下的人,現在還如果傻傻的繳錢,30年後等到要領的時候,國民年金早就被65歲以上老人領光(每年都會多出幾萬、甚至幾十萬符合65歲資格的老人來瓜分大餅),而幫我們補充銀彈的後輩,也因為少子化沒法繳,加上發現事實的真相不願繳,所以到頭來我們繳了30年,最後根本領不到。
好吧好吧,就算真的如你天真的以為領的到,也要8年才可把先前繳的領回本,如果你活不到70歲,剩下的只好給遺屬領,不過30年通貨膨脹後每月的3千塊,大概連買包紙錢都嫌不夠吧!
如果現在才35歲,未來30年一定還會有工作,中間工作與工作間的空檔,國民年金繳費單真的大可不必理他,因為上述連續繳30年,都只領那麼一點,你這樣斷斷續續的繳,到時候能領的錢真的連買紙錢都不夠。
國民年金,就像金融商品一樣,國家把它包裝的像只會賺不會賠的連動債,大家都應該來買,但事實上,小於60歲的人投資下去,風險跟雷曼兄弟的連動債一樣高,一年前我沒提醒大家雷曼兄弟事件,是我沒注意到,現在我苦口婆心的告訴大家,國民年金哪些人適合投資,哪些人碰都不要碰,你再不聽,到時候再哭喊著說政府騙錢,求助無門,我是一丁點都不會同情你們的喔!
而從統計表我也發現,從去年開辦以來到今年,繳交國民年金的人越來越少,表示大家越來越聰明,知道錢放在自己口袋最保險,放在政府口袋只會幫高鐵養肥貓。
我時常跟老婆講一個觀念,目前是民國98年,也就是說98年前,還是清朝,還有人留辮子、裹小腳,98年,長嗎?其實一點也不長,但我們現在每一項新的發明帶回去清朝都足以嚇死他們。再舉一個例子,10年前的網路,或5年前的數位相機,距離現在長嗎?一點也不長?但是你可以明顯感到它十倍速或百倍速的改變。
所以未來的30年,雖然和之前的30年,時間一樣,但改變的幅度,絕對超過以往的100年,甚至是500年,如果自己的思維並沒有隨著「等比級數」的改變向前進,而還是用「等差級數」龜速來思考的話,30年後,恐怕你將會對許多的錯誤決定而後悔不已。
我不是先知,也不是個有遠見的人,只是恰巧發現國民年金碰不得這個道理,分享給大家,到底是對是錯,時間會證明一切,就像我時常講的,30年後,我們的下一代正值壯年,那時的他們會感謝我們,還是憎恨我們把他們生在這樣的地球,30年後,謎底自然會揭曉。
如果我的認知有錯誤,也歡迎各位前輩高手批評指教。

讚啦~我跟您的想法完全相同!
感謝留言,我可能要修正一下我的想法,政府可能會因為入不敷出,而每年增加國民年金費用,所以不會倒,就像現在的勞健保一樣. 但即使這樣,低於60歲的人也不應該再繳國民年金,因為人民繳的錢是要補破洞的,不是給人民的. 目前國民年金拼命做廣告,就是繳的人越來越少,領的人越來越多,歐債破產之路,台灣正逐漸邁進,可喜可賀!
從年金報表來看可以確定的是 失業率升高 該納保的人仍未納保的可能原因是? 加入職業公會!?(空頭公會?) 各種理由 老實說我還在看所謂的國民年金納保人數 畢竟這種數字是政府應該公開的 再多的漂亮話 也是比不上 所謂的數字 數字代表了一切 老實說 國民年金也是一種投資 是一種有政府做頭的投資 是可以打包票的 但? 數字卻不爭氣的往下掉 政府必須仔細瞭解 他的誘利點根本不合成本
很多原本利意很好的措施,到最後都扭曲變形了. 國民年金的立意很好,年輕為退休的生活存老本,但是少子化的問題卻沒考慮進去. 大家可以避到工會得到比國民年金還好的勞保保障也沒考慮進去. 別說國民年金沒甚麼人繳了,勞保如果真的改成繳多領少之後,我相信有很多人也不想繳了. 不管哪一種保,現在繳的都不划算,寧願放在自己口袋都比放在政府口袋保險. 還是老話一句,如果60歲以上,就勉強繳一下吧,因為下面還有年輕人在撐,不至於領不到, 至於60歲以下還繳的,拿不拿的到就要看你的福份了!
我最近才發現的: 第三十一條 本法施行時年滿六十五歲國民,在國內設 有戶籍,......(刪),而<<無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視同本法被保險人,得請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每人每月新臺幣三千元至死亡為 止,不適用本章第三節至第五節有關保險給付之規定,亦不受第二章被保險人及保險效力及第三章保險費規定之限制: .........(刪) <<無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 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 .......................(刪) 前項第五款土地之價值,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房屋之價值,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扣除之: .............(刪) 二、 屬個人所有之唯一房屋且實際居住者。但其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得扣除額度<<以新臺幣四百萬元為限。>> ..........(刪) @_@```這樣等於繳了大半輩子的錢,等到年老時卻一毛錢都領不到?? 除非你破案或是變成身帳或智障才能領??? 那些房屋財產大於四百萬元的人根本就乾脆不要繳了。 反正65歲時一毛錢都領不到。 -----------------------------(刪) 第十五條 ........................(刪) 本保險之保險費及其利息,於被保險人及其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之義務>>,並由保險人於被保險人未依規定繳納時,<<以書面限期命其配偶繳納。>> @_@```這樣等於強迫中獎了,保險人於被保險人未依規定繳納時,<<以書面限期命其配偶繳納。>>那就是強制保險了,跟汽機車強制險的定義完全一樣了, 政府根本欺騙人民,還說什麼柔性勸保,你今天以書面限期命其配偶繳納, 不繳就查封人民名下財產,這不是強制保險是什麼?? 照蘋果日報的說法,國民年金年2046年破產,若因此調高保費,那破產速度會加快,也就是就算你符合資格,等你65歲時,一樣領不到半毛錢,既然根本領不到,那又為什麼要人民冒險耗掉大半輩子繳一大筆保費但卻未來根本領不到的錢?? 為了避免國民年金破產,政府提高保費,提高保費造成更多人不繳, 不繳人一多,國民年金又面臨破產危機,這根本是飲鴆止渴了,也是惡性循環。 若是未來5年拒繳的人接近90%,甚或100%,那國民年金還是一樣要破產。 每個月政府付給65歲以上弱勢者3000元,而這筆支出若不能由現有繳費者承擔, 不管是無力承擔還是刻意杯葛,支出大於收入時,就是赤字短缺。 最離譜的是你若現在不繳,過去繳的錢一毛也拿不回來,等65歲時,因為欠繳,也一樣拿不到每月3000元國民年金。那過去繳的錢等於丟到水裡了。 這根本就不是保險了,這叫詐騙。 政府變成老鼠會了。 我在此呼籲,政府應立即解散國民年金,把錢還給已經繳費的人民, 不然一旦更多人發現自己這輩子繳費繳了老半天卻根本領不到半毛錢,那會引爆社會更大衝突。
很多立意良善的概念, 放到人間, 就全變了調. 馬克思的共產主義, 原本想創建人人都幸福的烏托邦, 但無奈人有私心惰性, 變成了負面主義的代名詞. 國民年金法第五十條第三項所定正當理由範圍,應負連帶繳納義務之被保險人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有正當理由「無須」代配偶繳納: (一)尚未設有戶籍之非本國籍配偶、大陸地區配偶或香港、澳門地區配偶。 (二)符合社會救助法所定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三)未實際從事工作或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 (四)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 (五)失蹤。 (六)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七)受監護或受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八)家庭暴力被害人,且加害人為被保險人。 (九)罹患嚴重傷、病必須三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 (十)經法院裁定開始債務清理程序。 (十一)家庭遭逢變故致經濟生活陷於困境。 (十二)應徵集、召集入營服兵役義務。 (十三)被保險人對配偶犯刑事犯罪經判決有罪確定。 (十四)經法院判決免除扶養義務確定、免除扶養義務經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 (十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情形。
那我現在38歲,之前都沒繳國民年金,我又沒小孩,也都住國外,我現在想補繳,各位覺得恰當嗎?我很困惑!
勞動部會非常歡迎您繳國民年金, 如果您錢太多想愛台灣的話.
民國97年10月開辦到現在(民國104年11月9日)我客氣繳了一期,那當作給政府人員的文書費吧!現在的我,是單親媽媽,我更不可能去繳這個奇怪的年金,一但繳費,我的唯一的女兒到她出社會,就會找不到工作,因為錢被政府吃掉了?!我在民國99年整整一年找不到工作,連派遣人力的工作機會都沒有,不想害後代,我拒絕繳國民年金,退休金自己存,大算做自己喜歡的工作,來做到離世!
我只能說, 政策原本的立意是好的, 希望沒勞保的人, 老年也可以有退休金可以領, 但卻人算不如天算, 忽略掉少子化的變數, 沒有人在下面抬轎, 上面還是得自己走路, 繳只是繳辛酸的.
告訴大家好消息!爛國民年金險在民國112年10月停止收錢,因為太多人沒繳了,至於繳費的,你就乖乖的被勞保公貓吃掉你們的錢
唉, 靠山山倒, 靠人人跑, 靠自己最好.
請問目前還是一樣35歲以下的人不繳比較好這樣是對的嗎?謝謝
在政府倒之前, 一定會有一番掙扎, 健保快倒, 就有二代健保, 強行徵收, 收過頭, 今年又減收, 到底每月多繳了多少, 我相信你問上班族, 幾乎都答不出來. 勞保, 國民年金也一樣, 立意都是好的, 但問題是, 出生率低, 下面抬轎的人越來越少, 入不敷出的可能性就越來越高, 不繳可以, 但前提是這筆錢也是要存起來, 以備將來沒有工作能力時花用.
您好!我已經欠繳國民年金幾年了!最近在考慮要不要把之前欠繳的繳清!於是打電話問某縣市地方政府管國民年金的公務員,我問他國民年金真的不會倒嗎?他說國民年金是跟勞保走的(這我不是很懂),除非勞保倒要不然國保不會倒,他還說現在最危險的是軍公保,最後還說如果要倒的話,是一起倒比較有可能!聽到這裡,我覺得好可怕喔!請問您還認為國保會倒嗎?還是已經改變想法?還是覺得那位公務員在騙我?還是覺得都對倒??
年金制度本身有其結構性的問題, 就是, 下面的給上面抬轎. 以前台灣下面人多, 可以這樣設計, 但現在少子老年化嚴重, 繳得少領得多, 如果結構不變, 為了不倒, 唯一解法就是: 年輕的多繳一點, 老的少拿一點. 105.6.21 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第一次開會, 政府肯開會面對問題很好, 但頂多是挖東牆補西牆, 如果您5~60歲以上快退休, 那就不管勞保或國保繳個幾年, 等65歲領年金(領下面年輕人幫您抬轎繳的錢), 如果您還年輕30好幾, 目前國保不繳沒罰則, 是可以不用繳, 但以後修法是否要繳清欠款, 誰也說不一定. 法律一直在改, 我是認為政府未來會朝不繳就有罰則的方向修法, 避免破產, 但苦的是小老百姓, 讓下面抬轎的不得不抬轎, 乖乖繳錢供奉領錢的老人. 但不可否認, 各項年金的立意是好的, 就算政府不強迫你存錢, 你自己也要存錢, 已供自己未來沒有工作能力時所用.
國民年金本來就是個騙局,常失業的我,常常一直繳給政府,到頭來我繳的錢,都拿去給那些老人花,想到就很不爽,然後現在國民年金每年一直不停的漲價,越來越貴 真的每次看到繳費單子,越來越火大,我自己生活都難過,真的很不ˊ想在繳下去給別人爽,不只國民年金會倒,勞健保也差不多了,撐不了幾年了,說穿了國家政府機構現在就只是個合法的詐騙集團跟龐式騙局罷了。
觀察最近政府的作為,為了不倒閉,每年會不斷提高費率,等到一個臨界點,就等人民揭竿起義了,只不過揭竿起義後的政府,是不是不會再向人民要錢,以及動亂的狀況是否人民可以承擔,就很難說了。
國民年金負債1.9兆 2048年破產 2018-10-17 12:07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國民年金保險最新精算報告出爐,潛藏負債突破1兆元, 達1兆943億元,較前次精算結果7,948億元大幅增加2,995億元, 若保費不調,維持現行費率8.5%, 預估基金15年後、2033年入不敷出,30年後、2048年破產, 與上次精算結果時程相同。 *********** 政府現在就該壯士斷腕,該認錯就認錯, 別硬拗了! 破產不是2048,是現在, 每個人都看到新聞, 大家(55歲以下)現在都不繳,它就倒了。
感謝分享! 為了避免倒閉,從明年1月1日開始,勞保與國民年金都調漲費率至9%。 有錢建議放自己口袋,軍公教年金就有前車之鑑,隨便立個法,就不給。 這年頭,錢放別人口袋,都有可能拿不回來。
我最近發現也是積欠了五六萬了,也打到國民年金組詢問了一些相關問題,您文章提到的其中兩點跟我問到的資訊有出入,怕被政府呼攏,所以在這邊問您一下。第一點是您說差不多8年才回本,對方和我說差不多4年。另一則是您說的未來通膨問題,他們說會與時俱進,考慮到通膨而有所調整。您覺得呢?(我是真的很不想繳啦!今年又提高到900多了⋯⋯😭)
您客氣了,我不是什麼專家,只是提醒大家錢不一定要放在政府口袋。 您提到的第一個問題,我重新以目前給付方式算,的確4年內就可拿回原來本金,65歲開始領,69歲拿回無息借給政府的本金,您覺得值得嗎? 我覺得不值得。 當初之所以算成8年,是把每年通膨 2~3% 考慮進去,也就是說,20年後政府還給你的本金,其實只有20年前的一半,如果真正還本要再多一倍的時間。 第二個問題,通膨CPI,的確會調整,但是是久久才調一次,如以勞保年金給付為例,2012年開始領,2019年才調整多給5%,等於65歲開始領,7年後72歲才調5%。(CPI累計成長率調整勞保年金給付請參見 https://www.bli.gov.tw/0020428.html ) 我還是一個觀念,錢放自己口袋總比放別人口袋好,除非自己守不住財。政府不想給,立個法就可以不給,現在政府欠軍公教的月退俸,立法之後一筆勾銷,就是最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