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壹傳媒被爆因營運不善要拍賣旗下部門,我個人覺得,如果報導屬實,應該不意外。
今年1月初,為了貪圖觀賞壹電視的高畫質節目,所以上網申請了壹網樂,沒隔幾天,就收到免費的網樂通機上盒。
剛裝上的幾天,的確都會上去看看高畫質的3台,不過就像剛裝MOD與有線電視機上盒一樣,因為設定都要改來改去,最後懶了就沒看了(當然之前MOD和有線電視機上盒都退了)。
1月份收到帳單,應繳款項為零元,農曆年過去了,2月中收到帳單,應繳款項卻為58元,當下我覺得奇怪,我都沒看付費節目,何來的費用?
打電話問客服,她的回答是:發燒友(看付費節目有優惠),免費體驗是12月16日開始起算的60天,到2月14日就終止,發燒友會員資格,每30天自動續約,所以2月14日後,我沒退,就自動續約,所以收費。
我引用了一些法條,表明我的立場,直接email到他們客服信箱,結果整個程序完成,他們不收58元費用,也都3月中了。
我曾經在上一篇文章說過,如果,你受了委屈不吭聲,那別人還會多踢你一腳,但你如果勇於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權益,那別人就會敬你三分。
「自動續約」的條款存在於許多合約中,其合法性令我質疑?且幾乎沒有一個自動續約是有利於消費者的。
去年買了新手機,電信業者免費提供數位服務3個月,3個月後,你沒取消,就開始收費(之前的來電答鈴就鬧上新聞過)。
前些日子到某商店買衣服,消費金額可以成為會員,密密麻麻的合約中有一行說:不希望收到促銷訊息請勾選,我當場就給他一個大勾,相信各位也看過雷同的強迫中獎的條文。
說真的自動續約這麼好用,應該好好用來保護員工,只要老闆在約聘員工滿週年當天忘記發新聘書,那員工就自動續約再繼續做一年。
國人健保卡也應該全面自動註記DNR(放棄急救),想要死前急救的人再去健保局申請註銷。
但這些自動續約的好處,一般消費者都沒有享受到,反倒被那些蒙蔽良知的企業拿來做謀財的工具。
我說這年頭,各位請小心再小心,我們眼睛看到耳朵聽到以為的真實,甚至吃的喝的,99%都是假的,為何?因為不說假話怎麼能讓你心甘情願把錢掏出來,我家裡缺錢缺得兇,就差沒燒炭自殺了,不騙你要騙誰?
你覺得部分真實(part of truth)是真的嗎?
刷卡打八折,結果你揉揉眼睛仔細一看,星期八刷無良卡才能打八折,很抱歉,你要先辦無良卡,再移民到曆法有星期八的星球才能打折。
網路上前輩的名言:免費的最貴。
這句名言我花了58元和1個月的時間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