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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考在即,當時一位老師在黑板上寫下尼采的名句:「受苦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藉以勉勵我們考上那錄取率只有30%的大學。

 

上星期去醫院抽血檢查結帳的時候,卻讓我深刻的感覺到:「窮人,沒有生病的權利。」

 

8月初去聯安檢查(詳情請按http://sydneyer.pixnet.net/blog/post/24957334),針對我血紅素偏低、鐵蛋白偏高、抗SCC腫瘤標記偏高這三項,當時醫生建議3個月後再去醫院複檢一次,這個月初,3個月到了,老婆好心的幫我掛了血液腫瘤科的號,我便乖乖的去抽血檢查。

 

 

醫生問的還滿詳細的,但他認為我的血紅素、鐵蛋白的數據還算ok,但抗SCC腫瘤標記這一項是有一些異常,所以就開了一張單子讓我抽血,下週回診再看報告結果。

 

不過當我去繳費的時候,聽到小姐說即便我有健保,還要付340元的當下,著實讓我嚇了一小跳。

 

隔週回診,坐在診間有等待法官宣判死刑還是無罪釋放的感覺,結果醫生用滑鼠點了兩下報告,跟我說:數據都正常啊!我聽了以後雖然如釋重負,但看到繳費單上面的費用320元,感覺卻不是很輕鬆。

 

這一來一回相加就是新台幣660元,「數據都正常啊」6個字剛好1個字110元,繳完費用後我在想,如果我真的生病,醫藥費加上住院費、診療費等等,保險能夠全cover嗎?如果是那些沒有錢又沒有保險的窮人,罹患重病,是不是就只能等死呢?

 

我想,真正有錢人和窮人的差別,不在於平時吃喝玩樂享受等級的不同,而是在於生病的時候,天堂與地獄的差別,因為一個是藥到病除的希望,一個卻只能等死的絕望。

 

死亡並不可怕,怕的卻是「病來磨」,更可怕的是,明知有更快更有效的治療方式,但卻沒有足夠的錢可以來支付。

 

不知道台灣何年何月才會通過「安樂死」?還是真的得飛到瑞士才能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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