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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老爸稍來一封email,標題是「流轉不息的愛」。

經過漫畫看護工向前衝、日劇義俠護工、送行者-禮儀師的樂章,以及自身參與他人及自家長輩後事處理的經驗,再看到這篇文章,又讓我本身的經驗值,往上提升了一點。

其實這篇文章的內容不外乎就兩大方向:「如何讓長輩平靜無痛的走,以及將後輩的遺憾降到最低。」

但僅僅就這兩大方向,說起來很簡單,做起來卻很難,尤其是兩者兼顧,更難。

就如同文章內所描述的,長輩休克了,該不該急救,不救,自己會有罪惡感,救了,又怕長輩受苦。

儘管自己的經驗值不斷的提升,但真正面對自己親人的病與死,我沒辦法保證能夠做得很好,因為我也是平凡人,面對久病照顧,也會有不耐煩的時候,面對救與不救,也會有躊躇的時候,面對身後財產的分配,也不一定能真正得宜處置,只能說擁有比較多經驗值,在下判斷的時候,或許能夠選擇相對比較好的處理方式。

最近參加了一個長輩的告別式,莊嚴隆重,高壽往生,子孫滿堂,就如同文章內所寫的,可稱得上是福壽雙全了,但那只是外人所看到的景象,告別式之前的陪病照顧,告別式,以及告別式之後的後事處理,對親屬來說,都是一場接著一場的戰役。

中華民國民法第六條就明白說出:「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其實大部分的人,自己的權利能力,在生重病的當下,就已經沒有了,向左向右,是生是死,完全都由家屬決定。

根據我的觀察,多數的人,都會選擇讓自己不會遺憾或方便省錢的方式去做,但有時候讓自己不會遺憾的決定,並不是對長輩最好的決定。

舉例來說,沒病住養老院,有病氣切住呼吸照護病房,多數的家屬,會選擇費用較低、離家較近的醫療院所,至於照護的品質,則變成最後列入考慮的選項,而告別式的費用,也是能省則省。

我時常在想,當初父母在照顧我們的時候,都是給我們最好的,為何我們長大了,對待父母卻是用相反的標準?只因為他們老了病了快死了,所以用不著用那麼好的東西?

更何況現在許多的父母,都還免費幫忙帶小孩的小孩,我其實很不齒那些替自己的小孩買高級用品,卻吝嗇給予自己父母的人,所謂的含飴弄孫,只是高調的幌子,事實上只是想要個予取予求的保母罷了。

最近跟老婆說,我人生還有兩大難題要面對,第一是如何完滿的陪父母走過人生最後一個階段(病與死),第二就是如何調整心態面對自己的病與死。

因為我看過太多父母被兒女當成人球丟來丟去的例子,生病了,更是雪上加霜,誰來照顧,多久來照顧,都變成爭執的話題,人死了,應該事情變少吧!事實上並沒有,告別式的禮廳選擇,也可以爭論不休,告別式辦完了,總可以完了吧,還有身後財產分配,可以吵個十年八年,不滿意還可以上法庭繼續吵。

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兄弟姊妹,可算是最親的人吧,但是遇到病、遇到死,談到錢、談到利益,那猙獰的面目怎麼比陌生人還恐怖呢?

我想提醒各位,在下決定的時候,回想當初還在襁褓中的你,父母是怎麼樣用最大的愛心耐心來呵護你的,那最親的兄弟姊妹,是如何單純無邪陪伴自己,走過人生中最寶貴的成長階段。

想想這些,或許在下決定的時候,就不會再那麼以自我為中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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