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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在公家機關或是私人企業上班,「公器私用」或是「公私不分」,都是不被允許的,但事實上,公與私的界線真的那麼清楚嗎?
 
舉例來說:主管開會沒空請你代買個便當,是公事還是私事?一般人都會覺得雖是私事,但舉手之勞,無妨。
 
那如果今天主管沒空,請你代繳他家的水電費呢?或是上述的例子頻率增加,每天都叫你去買便當呢?
 
這時你可能會想,我又不是主管秘書或工讀生,為何要我做?
 
對,這就是我今天要談的主題--主管交辦事項。
 
一般有制度的公司,都會條列式明訂你這個職務的工作範圍,但最後免不了加一項--主管交辦事項,就如同一般契約最後的但書-本公司保有修改內容的權利-一樣。
 
也就因為最後這一項--主管交辦事項,所以這個人的工作範圍可大至上太空撈星星,也可小至順手帶個午餐,尤其是工作項目並不明確的「秘書」或是「特助」職位。
 
所以準備擔任秘書或特助的人,心裡一定要有準備,這個工作的職務範圍,有98%都是主管交辦事項,而至少一半以上的事項,絕對是對公事有幫助的「私事」。
 
先認清楚了這個事實,就不會一直抱怨,為什麼水電費要拖到最後一天才要我繳,也不會抱怨,主管小孩為何要我接送不會自己回家,更不會抱怨,老闆為何脫光光睡在我的床上也不給錢。
 
如果不能認清這個事實,也無法認同這個事實,代表這個「專業」,你並不適合,就像現在殯葬業與房仲業雖然火紅,但並不表示每個人都可以「吃」的下來,甚或是發光發熱。
 
不能公私不分、公器私用的要求,聽在秘書或特助的耳裡,或許太刺耳,只能心裡祈求遇到好的主管或老闆,降低「你的私事,成為我公事」的比例。而不可公私不分的概念,也不應只是單方面要求下屬遵行,主管甚至是老闆也應該要放在心上(但事實上誰鳥你)。
 
然而,很多升遷或加給的案例,除了本身專業的能力外,還有很多是因為主管的私事,搶來當成自己的公事來辦,所以,到底私事、公事哪個重要?公私要分,還是不分?這箇中滋味,只能說,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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