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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晚上,老婆因為加班,所以就獨自到住家附近的麵館用餐,點完餐後,一邊喝著先上的飲料,一邊想事情。

因為我是第一位客人,所以餐點上的很快,我也吃的很快,喝完例湯,擦了嘴,就起身離開,大剌剌的走出店門,壓根就把吃完要付款這件事忘的一乾二淨。
 
晚上11點,準備keyin當日支出時,打到「晚餐」這一項,好像觸電般,想起我「晚餐吃完沒付帳」的事實。我想,如果沒有記帳的習慣,將永遠不會發現我(非故意)白吃白喝的蠢事。
 
昨天中午,在麵館剛開始營業的時候,趕緊補上我未付的款項,並跟他們一直道歉,因為,當時真的完全沒有意識到「該付款」這件事。
 
人還沒老,腦袋就先邁入癡呆,真可謂是名符其實的「癡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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